使用他人商标注册拼音域名是否算侵权?

狗狗 2021-12-01 17:21:08

在域名投资领域,域名是否拥有对应的实力潜在终端,也是影响域名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少企业为保护自己的品牌,选择注册相应的商标;少部分域名投资人会在出售域名的过程中,被相应的企业以“恶意抢注域名”或是侵害“商标权”为由,提起域名仲裁,最终导致域财两空。

 

在之前的文章当中,我们介绍了如何界定恶意抢注域名的行为,今天这篇文章,我们以国内投资人熟悉的拼音域名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来与各位投资人分享一下使用他人商标注册域名是否算侵权行为。

 

域名注册,商标域名,域名仲裁.jpg


▶商标与域名的对应关系

 

驰名商标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标志性,如果该驰名商标并非是一个流行词汇或单词,刻意抢注驰名商标域名并高价出售,很大概率会被判定为恶意抢注域名(侵权)行为。

 

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人只有权禁止他人在同类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但是商标与域名不同,不同行业领域可能会拥有重合度非常高的商标;

 

就拿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品牌“凤凰”举例,除了国民度非常高的“凤凰自行车”外,还有“凤凰卫视”、“凤凰传媒”等等;并不是说一个行业注册了“凤凰”这个商标,其他行业领域分类就不能够注册使用了。

 

但域名本身就具有不可复制且唯一的特点,也就是说,域名和商标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且域名既非一种商品,也非一项服务,若域名持有人并未刻意使用域名营利或主观恶意混淆,商标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域名持有人停止使用或转移域名。

 

 


▶拼音域名的含义与商标的对应关系

 

拼音域名本身的含义就不是单一的,例如“changhong”这个拼音,不仅可以表示“长虹”,也可以是“长宏”、“昌鸿”等;

 

所以使用他人商标注册拼音域名是否算侵权,还需要从域名持有人的主观情况出发,若是域名持有人并不存在主观恶意混淆、以此营利的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权或恶意抢注行为。